北京大学“政治、法律与社会”联合培养项目简介
根据《北京大学本科教育综合改革指导意见》,为了探索新的本科生培养模式,推动社会科学交叉学科对于重大问题的教学和研究,在教务部的领导和社会科学部的组织下,相关院系和机构的支持下,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中国政治学研究中心、法学院、社会学系,自2018年9月起,在本科生二年级中设立“政治、法律与社会”联合培养项目。
一、“政治、法律与社会”项目理念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中国政治学研究中心、法学院、社会学系等院系的老师,在过去十多年的时间里参与多门跨学科的研讨课、学术会议、新生讨论班和通识教育系列课程。“政治、法律与社会”的本科联合培养项目,希望能在已有尝试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大学类似项目的经验,系统地推动从社会科学研究的总体视角出发,建设高水平的本科生教育,创造优良的读书氛围,培养学生系统掌握政治学、法学与社会学交叉领域的理论、方法与技能,为他们进一步在相关跨学科专业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打下宽广的基础,为党政机关、社会组织和科研机构培养视野开阔、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适应力强,能够引领未来的领导型人才。
二、“政治、法律与社会”项目教学计划
(一)基础必修课 (14学分)
说明:《政治学》是仅面向本项目学生开放,实行小班教学的特色基础课程。
(二)项目特设核心课程 (9学分)
说明:特设核心课程仅面向本项目学生开放,实行小班教学。
(三)跨学科限选专业课程(13学分)
说明:政治学类、法学类、社会学类至少各选一门(政治学类课程对政治学相关专业的学生不作强制要求,法学类课程对法学相关专业的学生不作强制要求,社会学类课程对社会学相关专业的学生不作强制要求),其他类课程不作强制要求。上述课程若属本项目学生所在专业的必修课,学生应选列表内的其它课程。本项目每期开设的课程,由项目教学委员会确定。该类课程原则上同相关专业学生共同选课、学习,并遵守统一的考试要求。
(四)实践与调研(3学分)
本项目提供资金和其他便利条件,要求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参与政治、法律与社会实践与调研,并撰写报告(6000字以上),由导师做出成绩评定。
(五)学分替换
参加“政治、法律与社会”项目的同学所完成的课程学分,可以用来满足各院系培养方案中的专业限选和自主选修课程的学分要求。本项目开设的“政治、法律与社会经典阅读”课程和“实践与调研”课程,可替代相关院系对读书会、实践与调研方面的学分要求。原则上不鼓励学生大幅增加总体学分数量,根据上述方案,本学部学生增加学分控制在15学分之内。
三、“政治、法律与社会”项目培养特色
本项目旨在创造学生与老师共同读书、调研和切磋交流的学术共同体。重点训练学生交叉学科的思维能力和提升实践水平。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专门开设五门特色课程(含特色基础课程《政治学》和四门特色核心课程)和为期两周的实践课程,实行小班教学。项目组织跨学科一流导师团队。根据双向选择原则,项目教学委员会和参加“政治、法律与社会”项目的学生,共同商定指导教师,指导课程选修与课外自主阅读,并可以担任学生的学术与实践导师,及本科科研指导教师。在完成基础必修课程和部分特色核心课程学习后,从三年级起,根据学生的具体要求,项目将委托指导教师为每位学生设计后两年的课程计划和独立研究计划。
(二)招收对象
本项目面向社会科学部和元培学院选择社会科学部相关院系专业的本科二年级学生开放报名,不接受已选修双学位或辅修专业的学生,每年招收和培养学生不超过20名。首届招生2017级本科生20名。2020年本项目面向2019级本科生,从2020年6月起招生,2020年秋季开学。
(三)结业答辩
参加“政治、法律与社会”项目的同学,在四年级春季学期结束前与导师协商,在政治、法律、社会学科专业范围,特别是在交叉领域内确定结业答辩选题,通过答辩,汇报自己对相关文本和主题的思考,回答考核小组提出的问题。
(四)荣誉证书
参加“政治、法律与社会”项目的同学仍需完成学生学籍所在院系的本科专业教学要求,并在毕业时获得该专业的学位证书。“政治、法律与社会”项目,将依据北京大学相关跨学科项目的统一管理方案,在本科主修专业毕业时同时授予北京大学“政治、法律与社会”项目荣誉证书。
(五)未来发展
“政治、法律与社会”项目鼓励和指导同学在相关院系攻读硕士和博士(直博)学位。
四、项目管理
选修“政治、法律与社会项目”的学生,其原所在院系学籍不变。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中国政治学研究中心、法学院和社会学系共同设立项目教学委员会,教学办公室设在中国政治学研究中心。
文稿来源:“政治、法律与社会”联合培养项目招生简章
编辑丨蒋培源
责任编辑丨王 彤